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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基金的管理,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近日,我县农医局对新农合费用补偿结算作了进一步规范。
一是把好报送关。各乡镇农医所报账时,除了必备的报销资料和报表外,从7月份起增加了“遂川县乡镇农医所补偿结算单”,结算单中必须填写清楚门诊补偿、住院补偿及大病门诊补偿申请拨付的补偿金额,经乡镇农医所的经办人、负责人签字认可。
二是把好审核关。县农医局审核人员对各乡镇报送的报销的资料和报表进行认真的审核,审核无误后予以汇总,并与各乡镇农医所补偿结算单上补偿费用的数字进行核对,如有错误及时纠正,同时审核和复审人员实行会签。会签后的补偿结算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各乡镇农医所。
三是把好拨付关。按照我县新农合基金的拨付程序,将补偿费用及时拨付给各乡镇,乡镇农医所经办人员凭返回的补偿结算单及时核对有关金额,确保新农合补偿费用能准确、及时到位,保证基金运行的畅通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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