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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夏欢报道: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东湖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日前出台试行,今后东湖区城乡低保户均享城镇居民医保待遇,城市低保对象一旦患病,每人每年最高可获2万元救助金。
据悉,该办法将大病医疗救助病种由以前6种扩大至12种,低保救助对象患病后,在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各类医疗保险核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救助标准给予医疗救助,标准为一个自然年度内累加支付救助。对于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常补”对象,5000元以下,救助45%;5000元以上至10000元,救助50%;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救助55%;20000元以上,救助60%。但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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