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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自己搞房屋中介的身份,将他人的房子租来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钱“贱卖”了,从中获得赃款2.6万元。
为掩盖“龌龊”事实,6年来,该男子使出浑身解数,这边继续按时付给房东房租,那边又迟迟推诿购房者过户的要求。直到2007年春节,陈忠合无钱交房租,这个维持了6年的谎言终于破灭。
●报案:
“我的房子被人偷偷卖了”
“我的房子被人卖了!”南昌市民邹某来到筷子巷派出所报案。
年近六旬的邹某在南昌市里洲小区拥有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6年前,他将房子租给了一个名叫李辉明的男子。后来,李又将房子转租给了一个名叫陈忠合的男子。
房子转租后,陈忠合每个月都会按时将房租交给房东邹某,一交就是6年。
今年春节以后,邹某连续两个月都没有接到陈忠合的房租,于是他来到自己的房子问“房客”。结果却让他大吃一惊:该房子早在6年前,已被陈忠合以5万元钱的价格卖给了周细堂。
此事已经过去六年,很多线索都很难调查。办案民警经过大量的调查走访工作,终于查明了陈忠合的身份是一名房屋中介。而周细堂称,购房款交给了一个自称房东(名叫“罗佩群”)的女子。
办案民警走访了船山路的很多老住户,都没查到叫“罗佩群”的女子。民警分析,这个“罗佩群”很可能就是一个假名。
●抓捕:
“假房东”牵出幕后主谋
根据周细堂的描述,“罗佩群”是一个50来岁、戴眼镜的短发女子。办案民警突然想到一个叫朱毛妹的人。朱毛妹家就在陈忠合原先中介所的对面,于是,民警带周细堂前往辨认。当朱毛妹从家里被叫出来时,躲在暗处的周细堂连声说:“是她,就是她!”
在一系列证据面前,朱毛妹供述了自己冒充房东、伙同陈忠合诈骗周细堂并从中分利200元的犯罪事实。她还交代,她是受以前同在船山路开房产中介的张美兰介绍和指使。根据朱的供述,民警将涉案的张美兰抓获。很快,陈忠合也被警方擒获。
●幕后:
找人“作媒子”卖掉出租屋
现年56岁的陈忠合于2000年在船山路开了一家“诚信信息部”,2001年下半年,由于经济紧张,陈忠合打算利用自己从事房屋中介的便利,大赚一笔。于是,他从邻居李辉明手里转租来一套房子,并于2001年10月16日签订了租赁协议,约定租期一年。随后,陈忠合开始谋算着将别人的房子卖掉。
陈忠合心里十分清楚,任何一个购房的人,只要稍加留意就会发现并识穿他的把戏。于是,他便把目标放在了熟人身上,并且开价比市价要便宜几千块钱。周细堂是陈忠合姐姐陈金香的同事,因为房屋拆迁,急需购房居住。由于是熟人介绍,就少了许多顾虑,周细堂一下就看中了该套房子,双方约定以5万元人民币交易,首付25000元和1000元中介费,其余的费用等过户时再一次付清。
因为要签订购房合同,陈忠合只能到外面请一个假房东来冒充。最初,陈忠合找到在对面同是开信息部的张美兰,让她帮忙冒充房东,并许诺事成之后给予报酬。张美兰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肯冒充,于是,她介绍了自己的一个姐妹出来充当房东。
一切就绪。2001年10月21日,双方在陈忠合的信息部里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用了“罗佩群”的假名。
虽然房子“过户”出去了,但这边的房租一分不少要交,陈忠合只能搪塞应付。这房租一交就是6年,总额达14000元,背上的这座包袱就像一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自己揭露真相将面临牢狱之灾,不承认又无力继续承担这笔费用,陈忠合只好硬撑。直到2007年春节,陈忠合无钱交房租,这个维持了6年的谎言终于破灭。
文/张光富、皇甫江、记者王若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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