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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一读者问:我家住宅前新建了一座大厦,大厦安装了整体玻璃幕墙。天气好的时候,阳光就通过玻璃幕墙反射到我家,光线非常刺眼,使我一家人眼花缭乱,严重影响了我家人的正常生活。请问,我该怎么办芽
答:你反映的情况涉及不动产的相邻关系、环境污染等法律问题。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明确规定了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即要求不动产的相邻双方,应当正确处理采光等相邻关系。由于处理不当造成相邻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l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作为相邻方的大厦设置的玻璃墙反射的阳光太强,已经影响了你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对你造成损害构成侵权。所以,你有权要求大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员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你可以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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