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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一个月狂偷16辆摩托车
2007年09月03日大江网-新法制报
本报讯 万茂文、易小红、实习生邓欣欣、记者徐小勇报道:一男子在一个多月的时间内偷了16辆摩托车,最多的一天连偷4辆。近日,记者从青山湖检察院了解到,以该男子刘某为首的9名年轻男子纠集在一起,仅一个多月就撬走23辆摩托车,涉案金额高达10万余元。日前,南昌市青山湖检察院已对刘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专盯网吧停车点作案 2月27日17时30分左右,荣某从南昌一家网吧上网出来,发现自己的摩托车不翼而飞。荣某当即返回网吧,查看网吧的摄像头录像。录像里出现一个穿白色西装的男青年,该男子趁没人注意的时候,用自带的钥匙打开了摩托车的龙头锁,并迅速离开。 荣某当即向高新公安分局报案。据荣某介绍,他的红色踏板摩托车是半年前才买的,价值5000元左右。随后,高新警方将刘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5000元的车贱卖1450元 经查,刘某偷走荣某的摩托车后,马上和同伙将车开到周边某乡镇上一家摩托车修理店,要求店主给车子换把锁。一看这情形,店主冯某马上猜到了这车来路不“干净”。心里打着“小九九”的冯某主动上前询问:“这车卖不卖?”刘某马上答应。随后,冯某介绍了另外一名男子来和刘某商谈价钱,双方最终以1450元成交。 刘某拿到钱后,和同伙回到市区吃喝玩乐,两天时间就花光了这笔赃款。 盗窃团伙一个多月作案23起 据青山湖检察院介绍,这一偷盗团伙9人,共作案25起,在2月至3月内作案就达23起,涉案金额10万余元,所得赃款近3万元,赃款均被用于吃喝玩乐挥霍一空。其中,又以刘某案情最为严重,其共参与作案16次,所盗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71411元,数额特别巨大。 目前,该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刘某等9人提起公诉。并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追究摩托车修理店店主冯某的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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