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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窜作案被抓 不报真实姓名照样获刑
2007年09月11日大江网-新法制报
伙同他人剪断高速公路电缆线,潜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至法院开庭,一直拒报真实姓名及家庭地址的被告人“金山”,9月6日与其他被告人一道,被江西省定南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 2007年3月,被告人“金山”(自报姓名)等人,伺机在赣定高速公路定南段盗窃电缆线,后乘出租车返回广东时,被定南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 被告人“金山”被抓后,一直拒不供述其真实姓名和家庭地址,妄图逃避法律打击。法院在查明了上述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后,遂以被告人犯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金山”等人有期徒刑3年。(廖华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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