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一读者问:王某从郊区乘公交车到城里办事,上车后王某拿出100元买票。售票员找不开,便说先不收了。因山路崎岖,公交车与一辆小汽车相撞,造成王某腿部受伤。公交公司以王某没有买票为由拒绝赔偿。请问,公交公司应否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
答:根据合同法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中包括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售票员许可王某无票乘车,因此王某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要求公交公司对其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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