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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连续四天的公积金维权热线吸引了众多市民的关注,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改制企业漏缴公积金和企业擅自调低公积金缴存比例,对此,相关人员作出了解释。
改制企业公积金问题多
在近200个投诉电话中,记者统计了一下,市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是所在的单位改制或濒临破产而拿不到公积金,比例占到七成左右。
南京市公积金中心有关专家认为,这个问题在目前的确很突出,也很复杂。如果企业破产了就谈不上缴存公积金了,如果是企业改制,那要看情况了。职工如果在岗,单位没有解除合同的话那公积金是肯定要缴的,即使职工是处于被托管状态也要缴纳公积金。如果是待业在家,看工资在不在单位发,还要看发给职工的是工资还是生活费,这要通过劳动部门来确定是不是工资,因为公积金的原则是从工资中按百分比扣除的。如果是内退职工,那同样要看发的是工资还是生活费,如果发的是生活费就谈不上缴公积金了。
企业下降缴存比例要告知
也有部分市民反映,企业暗中下降了每月公积金的缴存数额。秦女士说:“前年单位每个月还帮我交120元的公积金,现在每月只有100元了。钱少了单位也不告诉我们,这合不合法?”
对此,公积金中心告诉记者:企业可以下降缴存的金额,但必须走程序,不能私下里暗中调低。现在企业的缴存比例一般为8% 12%,基数不变,但比例可以调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部分。
记者手记公积金亟盼立法
在持续的公积金维权报道中,记者接触到很多市民,他们期盼能解决多年来困扰自己的问题,又不想得罪领导,想寻求一种完美的方式。如记者在采访中就有市民恳求记者:“你们调查归调查,不要暴露我的真实姓名。万一领导知道了,我的工作就完了。我周围还有很多像我一样的人,他们怕领导了解了情况,以后在工作中会被穿小鞋。”也有几位读者投诉时不愿说出自己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更显得公积金立法非常之重要,至少有了法律的保障,百姓说话时腰杆会更硬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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