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上海银监局发文要求在沪各银行必须严格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不断健全房地产贷款发放、使用的监控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并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潜在风险的预警和监测,一旦发现重大风险“苗头”,应迅速处置并立即上报监管部门。
据统计,房地产信贷已占在沪中资商业银行各项贷款总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目前,在沪中资商业银行房地产信贷运行基本平稳,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创新十分活跃。但这些个人房贷新产品也暴露了一定的问题和风险。
上海银监局提出四点指导意见:一是在推出个人房贷新产品的同时要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严格市场准入程序;二是应谨慎理性推出个人房贷新产品,不得放宽和变相放宽对借款人的审核标准;三是加强个人房贷新产品推出后的市场反应和风险变化监测,防止同业间的恶性竞争;四是进一步防范操作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