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房产 | 财经 | 健康 | 旅游 | 娱乐 | 体育 | 新闻 | | ![]() |
|
江西吉安按教师任课点距农村远近发放津贴
2006年11月06日新华网
(记者张敏)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鼓励广大教师到条件艰苦的地方从教,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政府日前出台了《吉安市对农村边远地区教师实行补助津贴的施行办法》,按教师任课地点距离农村的远近发放津贴。 根据《办法》,这种补助津贴的发放对象为2006年9月1日以后在该市农村边远地区的中小学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发放范围分较边远、边远、最边远三个地区层次范围。补助津贴标准根据以上发放范围分三个档次,原则上定为每人每月50元、100元、15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具体发放补助津贴标准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为确保这一政策能够执行到位,吉安市把农村边远地区教师补助津贴发放和管理情况列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内容。补助资金由市级财政承担补20%,县级财政承担80%。 为确保津贴发放公平公正,这一津贴的发放原则为“按岗位兑现,不在此岗就取消;岗位由各县(市、区)每学期或每学年核定一次”。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克扣、侵占、挪用农村边远地区教师补助津贴。每学期各发放范围的学校要把享受补助津贴的教师名单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 |
|
Copyright © 2007-2009 , www.jaonline.com.cn , All Rights Reserved . |
![]() |